人社建字〔2023〕115号
您提出的关于吸引优秀青年进入制造行业从事技能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宣传劳动创造价值
近年来,我部以高技能领军人才宣传为重点,树立技能英雄、讲好技能故事,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一是加强表彰激励引领作用。持续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推动落实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截至目前,累计表彰320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3616名全国技术能手,选拔3292名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组织高技能领军人才代表参加国庆观礼等重大庆典和活动,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休假疗养、节假日慰问和交流研修等活动。二是加强劳动教育和工匠精神培育。印发《关于加强技工院校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27号),把劳动教育融入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推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技工教育体系。每年春季、秋季学期开学,以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念和弘扬工匠精神等为主题,在全国技工院校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择业观。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运用多种方式加大技能人才先进典型宣传力度,线上线下同向发力。以“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为主题,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活动,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中外记者见面会,6千多万人次在线收听收看,社会反响强烈。持续开展7·15世界青年技能日和技能中国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全国总工会深入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工匠故事,打造中国特色的工匠文化、工匠品牌,丰富和诠释新时代“工匠精神”的内涵要义。一是围绕大国工匠开展宣传活动。与中央宣传部共同发布宣传全国“最美职工”,先后发布宣传101名一线职工(集体)的先进事迹。与中央网信办联合开展“中国梦大国工匠篇”主题宣传活动,宣传各地、各行业工匠人才240余位。多次召开劳动模范、大国工匠、产业工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主题见面会,为一线劳动者分享成长成才经历提供平台。二是打造“大国工匠”宣传品牌。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推出10季《大国工匠》新闻报道,在“新闻联播”等重要平台宣传72位大国工匠。举办四届“大国工匠年度人物”发布活动,推出40位“大国工匠年度人物”。三是围绕基层劳动者做好宣传报道。开展“县域劳动者”主题宣传,宣传县级特色产业中涌现出的优秀劳动者,与人民网联合推出县域劳动者点赞活动。办好“身边的大国工匠”、“劳模人物”、“绝技绝活”等专栏专题,带动各级工会打造各具特色的工匠人物选树宣传品牌。同时,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加大融媒体报道力度,与新华社、央视频分别联合推出“劳动创造幸福”、“劳动最光荣”系列短视频,提高工匠品牌在新媒体平台上的影响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技能人才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提高技能人才的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二、关于国企认同薪资待遇对等
我部积极引导企业合理提升技能人才薪酬待遇。一是印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人社厅发〔2021〕7号),引导企业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结合技能人才劳动特点设置相应津贴,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鼓励企业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薪酬制,并按规定探索实行股权激励、项目分红或岗位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方式。二是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号),明确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技能人才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突出技能人才实际贡献,通过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设置单独的技能津贴等方式,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对优秀的高技能人才,探索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专项特殊奖励、股权期权激励、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等激励办法。三是印发《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引》(人社厅发〔2023〕14号),引导国有企业科学确定不同岗位序列职位等级之间的对应关系,技术、技能类的职业通道最高可与内设部门正职相当,高精尖的高层次技术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可与企业高级管理岗相当,鼓励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艰苦和基层岗位倾斜。四是指导企业开展技能人才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工资合理增长,激发技能人才劳动热情和创新创造活力。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发布分职业、分技能等级的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信息,加强对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的信息服务和引导。
国务院国资委高度重视加强对技能人才的正向激励,近年来,通过不断完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为提高技能工人工资待遇,增强制造行业技能工作岗位吸引力提供有利的政策条件。一是完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按照“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要求,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持续加大正向激励力度,使包括技能工人在内的广大一线职工充分享受企业改革发展成果。二是建立工资总额特殊事项清单制度。将企业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纳入清单范围,所需工资总额实行单列管理,不与经济效益挂钩,为技能人才占比较高的制造行业企业提供工资总额政策支持。三是持续优化内部收入分配关系。通过加强对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创新采用量化评分、典型引路等方式,精准有效传递三项制度改革压力,倒逼企业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有利于技能人才等各类人才积极成长的内部薪酬激励体系。在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和清算批复中,明确要求企业合理调整内部分配关系,推动分配资源向包括优秀青年人才在内的高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等一线职工倾斜,为企业提高优秀青年人才起薪标准和薪酬待遇创造条件。四是积极推进中长期激励。指导中央企业稳妥有序开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科技型企业股权、分红权激励,要求企业将高技能人才纳入激励范围,切实发挥各类中长期激励政策对骨干技能人才的长效激励作用。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国务院国资委持续推动相关政策落实落地,引导企业合理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更好调动技能人才积极性。
三、关于吸引更多的优秀青年乐于当制造行业的技能工人
我部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制造业等重点行业,针对性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以高校毕业生和其他青年群体为重点,开展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组织实施学徒培养、技能研修、创业培训等六大培训计划,通过提高高校毕业生实操能力和技能水平,促进其就业。二是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出台《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2〕33号),推出支持制造业青年技能提升的政策措施,将制造业相关职业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引导制造业企业设立学徒岗位,通过企校双师带徒、工学结合模式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训,支持建立学徒奖学金、师带徒津贴等,提高师徒积极性。三是落实《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各类企业,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支持国有企业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就业促进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其投身制造业发展,加入产业工人队伍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技能人才、产业工人宣传力度,增强技能工作岗位对优秀青年的吸引力。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中国体彩网,中国体育彩票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