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36种药品纳入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并同步公布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7月19日,人社部社保中心副主任徐延君参加部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介绍医保药品目录谈判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