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彩网,中国体育彩票

关于1992年劳动事业发展的公报
发布日期:2011-07-23                               打印本页

劳动部 国家统计局

  1992年,全国人民认真贯彻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在这一年中,劳动战线的广大干部解放思想,努力开拓,勤奋工作,劳动领域的各项改革和事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劳动就业

  1992年,城镇新安排就业736万人,全国就业形势稳定,年末城镇待业率为2.3%,与上年持平,为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各级职业介绍所发展到1.5万个,全年为860万人次提供了就业服务。2406所就业训练中心全年培训110万人次。两千多所待业机构为30多万待业职工提供了生活救济。

  劳动合同制有了较大进展,合同制职工达2542万人,占城镇全部职工的16.3%。全国实行用工制度改革的企业总数已达85442户,职工3376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42%和12.5%。参加改革的职工数占全国企业职工人数的28%,其中开展全员劳动合同制试点的企业有14729户,职工881.7万人。

  1992年末,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已达20万户,职工900万人,年生产经营总额达1220亿元,全年上缴税利101亿元。1979年以来,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累计安置城镇待业人员2000多万人、吸纳富余人员120万人、训练了600多万合格劳动力。

  1992年,全国劳动力资源总数为7212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l138万人。全国职工人数为1479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84万人。其中国有单位职工1088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25万;城镇集体单位职工362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7万人,其他单位职工2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6万人。城镇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83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8万人。

  二、工资分配

  全国实行各种形式的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国有企业已达10万户,职工人数达到4100万人,已超过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一半。进一步落实了企业的工资分配自主权,开展了国有企业岗位技能工资制的试点工作,劳动部重点联系的试点企业有100家,职工123方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企业2300多家,职工约1000万人。企业试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后,职工学习技术的积极性大有提高,企业内部分配中工资等级与技术等级脱节、劳动报酬与劳动贡献分离及平均主义等问题得到缓解,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与此同时,试验探索了新的工资总量调控办法,河北等18个省和计划单列市进行了地区劳动工资动态弹性计划管理体制的试点。

  职工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1992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3939.2亿元,比上年增长18.5%。其中国有单位职工工资总额3090.4亿元,比上年增长19.1%;城镇集体单位职工工资总额743、2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2.8%;其他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05.6亿元,比上年增长50%。职工平均工资2711元,比上年增长15.9%。其中国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878元,增长16.2%;城镇集体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109元,增长13%;其他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966元,增长14.4%。1992年职工生活费价格指数为108.6%,比上年上升3.5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职工平均实际工资增长6.7%。

  三、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面继续扩大,全国有50多万户企业8500多万职工和1700多万离退休人员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全年收缴养老保险基金316.8亿元,支出277.9亿元(不包括铁路、邮电、水利、电力、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等系统统筹基金)。福建、江西、四川、河北、吉林、宁夏、陕西、山西、北京、天津、上海等省市实行了国有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省级统筹。集体企业统筹面达到1759个市县。进行了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试点,为深化劳动、工资制度改革,实现劳动力的全社会流动创造了条件。

  工伤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扩大。全国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改革试点,有360个市县按照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的机制,实行工伤保险费用社会统筹。草拟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颁布试行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全国已有2000多个市县建立了劳动鉴定机构,为工伤保险改革全面铺开奠定了基础。

  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已普遍开展。全国有80%以上的企业试行了以保证基本医疗和加强医疗管理为重点的、费用由职工个人适当负担的办法。已有16个省市的96个县、100个系统、130万名职工参加了大病医疗费用和88个县、28个系统、27.2万名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社会统筹。

  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已经起步,全国已有90多个市县建立了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

  1992年,全国职工保险福利费用总额达1309.5亿元,比上年增加214.8亿元,增长19.6%,其中离休、退休、退职人员2597万人,养老保险费用达694.8亿元,比上年增加132.8亿元,增长23.6%(包括民政部门管理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费用)。

  四、职业培训

  培训规模扩大,培训质量有所提高。1992年,技工学校已发展到4392所,各类技工学校毕业生45.7万,在校生人数达155.6万人,教职工总数33.6万人。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全年达270万人次,在职职工的培训量达到3200万人次。目前,全国已评聘技师20多万人,高级技师1000多人。近几年每年参加群众性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的有1000多万人次。

  五、劳动安全

  1992年,企业职工因工伤事故有所上升。全国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造成死亡15146人,比上年上升3.1%。其中国有企业和城镇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因工死亡7994人,比上年上升1.8%;乡镇企业职工因工死亡7152人,比上年上升4.7%。

  在因工死亡职工中,矿山企业死亡9683人,比上年下降1.4%,其中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重大事故425起,死亡2759人,比上年分别上升18.06%和21.17%,因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死亡79人,比上年下降21.8%。

  六、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仲裁制度进一步健全,企业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28038起,通过调解妥善解决24409起,说明87%的劳动争议在企业内部得到解决。各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8150起,已结案的7887起,占96.8%,维护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七、劳动生产率

  全年完成工业增加值10116亿元,比上年增长20.8%。社会劳动生产率比上年提高10.8%。

  各级劳动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将在1992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振奋精神,勇于开拓,为我国劳动事业的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