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安排,现将拟表彰的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396338
电子邮箱:qglmpx@cnlic.org.cn,quanguogongshi@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乙22号
邮政编码:100833
附件: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
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3日